
潮新闻客户端 徐尚之
宁波海曙区龙观乡境内有一片山域,与宁波文脉由一个“学”字连了近千年。此山,正是灌顶山——宁波历史上最早、最主要的学山。
一、宋初灌顶设学山
学山,即整体划为“学田”之山。中国古代有“以田赡学”的学田制,是学校通过朝廷拨赐、官府购买、民众捐赠等途径获得田产,然后将田产以租佃的形式出租,以其收入作为办学及养士经费。学田的最早萌发,在南唐昇元年间的私学学田(江州东佳书堂,937),而成为官学筹款的固定制度则肇始于宋。学界以宋仁宗乾兴元年(1022),孙爽奏请朝廷赐给兖州(今属山东)州学学田十顷获得准许,为学田制的制度化开端。然而,灌顶山成为明州学山,比兖州学田还要早上四年。
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,郡守李夷庚将明州州学迁建到子城以东一里半的位置、今中山公园一带,并将灌顶山拨为学山。山域学田共一万三千七百余亩,由山上的普净院(后改名为灌顶寺)代为管理,每年根据产出折成银两,主要部分供养州学、县学,余下留归寺院。灌顶学山的百余顷学田,远远多于兖州州学学田,郡守李夷庚的“先试先行”实在大手笔。
二、拨乱归正有三回
灌顶成为学山后第二十一年,即宋仁宗宝元二年(1039),朝廷“许明州立学,仍给田五顷”。有了朝廷认证的加持,明州州学之后又增加熟田、砂岸等筹款途径。但是,直至1940年代的九百余年间,灌顶山在宁波官办教育的“学山”中始终是主体构成。其学山“身份”能维持九百余年,有赖于三回“拨乱归正”。
一回:府学教授护山之举
南宋嘉定十七年(1224)、宝庆二年(1226),先后有豪民“冒佃鼓铸”——冒寺院之名承租山田,以采铁矿。府学教授方万里上报至尚书省,痛陈“焚毁林木,掘凿坑堑”、“一郡望山,轻于毁凿”,并指出主管的坑冶铸钱司所作许可“违背法意”,不应该为了铁矿收益,破坏这“孕灵育秀”的四明山水。最终,“朝旨禁之”。
以当今的话说,这是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行政许可违法的行政复议案件。八百年前的府学教授方万里,在保护山水与破坏获利之间,作出了与当今“两山”理念相吻合的判断和选择。
方万里将上报公文札子,编入他本人初纂的《宝庆四明志》灌顶山条目。《宝庆四明志》之后的宋元明清府志、县志,或详或略都记载此事。对学山的守护,成为四明文脉的持久印记。而给予豪民“违法规利之戒”,也成为一地教化,影响民众思维。现下,我们在辨析龙观、海曙乃至宁波的“自然友好”的文化基因时,不应忘记明州府学教授方万里的护山之举。(附图1)
二回:儒生们争来的复查
明朝中期,灌顶山学田被灌顶寺、彰圣寺僧人侵占,致“学固无山”,成“久沦之业”。万历九年(1581),府县两学儒生愤而上告,引发宁波府、鄞县两级对学山联合复查。
经查,至少从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开始,灌顶寺僧通过贿赂府学教授,行“仆碑灭迹”勾当——将寺内曾存有的学山建置沿革碑记“潜以计毁”,堂而皇之占有学山产出、逃避租税。甚至直接把学田当私产租售——“视为故业而转相券契”(汪镗语),还有部分田地被“彰圣寺僧掩为己有”(范钦语)。以致复查前,灌顶山土地的所有权官司,都作为普通的民间土地所有权纠纷来处理。
此次复查,考证宋以来的相关谱牒、地图、志书,开展现场核对、详细测量。核定结果最终由浙江巡抚审批同意,明确灌顶山一万三百八十亩学田交还府学。并重新招募品行良好的农民租种,每年秋季上交货币地租,收入专款专用,收支情况需上报都察院。
事后,府学邀请当朝礼部尚书汪镗和前任兵部右侍郎、天一阁主人范钦撰文,立碑勒石永记,即现存天一阁的《宁波府复查学山记》《宁波府请输入图片描述釐复学山碑》(1581、1582)。两碑刊明征租和取用规则,勘画学山四至(附图2),呈现山域详情,载录佃户姓名与承租范围,为灌顶学山“按籍来归”,继续“覆露我学”,留下了依凭。
三回:民国贫弱之际的收复
民国废府学,学山却又收复了一次。1933年春,教师出身的鄞县县长陈宝麟赶往灌顶山,想要实地印证明代复查学山碑文所记。那两块碑当时仍在府学原址,未迁往天一阁。倒是府学不少其他建筑,已经被拆了变卖旧材换取经费,就地建设公共体育场。灌顶山的情况,符合陈宝麟的预期,随后报经省政府批准,对照历史上划定的学山田地,开展整顿工作,以保障教育经费。
学山整顿专设整理学山办事处,经对灌顶学山范围内的农户普查、专业勘测,明确新的学山面积为二万七千八百亩。学山土地包括七类,重新估定租金,每年五月收租,所得经费全部作为鄞县政府教育资金。1939年,复查完成,刻《鄞县收复学山碑记》(附图3)。陈宝麟有记,“是役也,寺僧冒为故业,转相契劵,佃农抗诉,土豪诘难,讹言朋兴”,核定工作“凡历七载而竣事”。
虽然所循旧例,处置对象情况也类似明季,但对比万历年间“复查”的一年而毕,民国的“收复”竟历时七年,只能算是勉强为之,彼时国力贫弱可见一斑。
三、曙照学山耀兹城
灌顶山于1960年建成观顶水库(灌顶寺址没于其中),水库俗名观顶湖,因其高海拔、风光秀美,为广大市民钟情,被冠以“浙东天池”“小洱海”昵称,而灌顶山所知者反而不多。
藉由方志史料,我们得以钩沉灌顶山九百余年学山历程中的几次事件,知其既赡养旧时官学,也为近代教育作出贡献。尤其两点,值得重视:其一,灌顶学山之设,是古代官学“学田制”确立前的地方先行探索;其二,方万里复议促成灌顶山在古代永禁采铁,可谓山水保护的典型事件。此外,曾经寺院侵占官方田产、干扰行政的劣行,也当为宗教管理之鉴。
近来,罗城复兴成为宁波城市建设、文化发展的重要议题,今年又值区划调整、西乡并入海曙十周年。重拾灌顶山历史价值,我们得以感知山对城的千年滋养、城对山的珍视守护,如借时代之光“曙照学山”,看到一郡望山之上,学人们绵延的信仰。
参考文献:
罗浚、胡榘.《宝庆四明志》
吴潜、梅应发.《开庆四明续志》
马泽、袁桷.《延佑四明志》
戴枚、徐时栋.《同治鄞县志》
脱脱、阿鲁图.《宋史》
章国庆.天一阁明州碑林集录[M]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
喻本伐.学田制:中国古代办学经费的恒定渠道[J].教育与经济,2006(4)
张亮.旧规现循配资大全,一个穿越三百五十年的案例[OL].甬派文艺频道,2021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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